無塵防靜電服是由專用的防靜電潔凈面料制作。具有防靜電、防塵性能,薄滑,織紋清晰的特點廣泛使用于電子、光學儀器、制藥、微生物工程、儀器等行業。無塵防靜電服不是一穿永逸的,穿用不當及經過多次洗滌后,其導靜電功能可能降低,不能滿足防靜電要求,因此,在穿用和保管時應注意以下事項:
1、應根據不同場所的不同,選用不同等級的防靜電布料和防靜電工作服。
2、服裝應全部使用防靜電織物,一般不使用襯里,須使用襯里時,襯里的露出不應超過全部服裝內面面積的百分之二十。
3、禁止在操作對靜電產品的現場穿上或脫去防靜電工作服,工作服的鈕扣應全部扣好,盡量不使其處于接近脫穿的狀態。
4、禁止在防靜電工作服上附加或佩戴任何金屬物件,需隨身攜帶的工具應具有防靜電、防電火花功能;金屬類工具應置于防靜電工作服衣帶內,禁止金屬件外露。
5、工作服的洗滌應盡量采用簡易方法進行,機洗、手洗均可,水溫在30-600℃,應避免使工作服受到較強的機械和化學操作的洗滌,浸泡時間不宜超過3h。
6、熨燙與普通棉織物、滌棉織物相同,在40℃---85℃溫度均可,印花部位不能用熨斗直接整燙。
7、批量購回的防靜電工作服在穿用前應隨機選出數件檢測帶電量,穿用一定時期后,特別是穿用者脫穿時有電擊感時要進行復測。
8、穿用防靜電工作服時,須與防靜電鞋配套穿用,穿用防靜電鞋、導電鞋時不應同時穿絕緣的毛料厚襪及絕緣的鞋墊。使用防靜電鞋的場所應是防靜電地面,使用導電鞋的場所
應是導電地面。此外,在穿用過程中,一般不超過200h,應進行電阻測試一次。
9、使用壽命防靜電工作服出現破損、縫線脫斷、霉變、導電纖維脫斷,或已達到防靜電等級規定的耐洗滌時間,應及
時報廢。使用單位應對使用期達到期限一半或存放期達1年的 無塵防靜電服 抽樣送檢,經檢測失去防靜電性能的產品應整批及時報廢,以保證產品合格使用。